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
(二)发展规划处 |
(三)金融机构服务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处) |
(四)资本市场处 |
(五)信用体系建设处 |
(六)金融稳定处 |
(七)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处(农村金融服务处) |
(八)金融合作处 |
(九)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处 |
(十)机关党委 (人事处) |
(七)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处(农村金融服务处)
承担省政府出资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机构行业管理机制;负责协调推进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组织推动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组建股权交易所等方面工作;承担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指导工作。
牵头制定全省“三农”金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三农”金融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省物权融资服务机构,制定全省物权融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金融产品试点和推广;牵头管理省级惠农信贷周转保障基金;组织指导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