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
(二)发展规划处 |
(三)金融机构服务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处) |
(四)资本市场处 |
(五)信用体系建设处 |
(六)金融稳定处 |
(七)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处(农村金融服务处) |
(八)金融合作处 |
(九)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处 |
(十)机关党委 (人事处) |
(六)金融稳定处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金融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负责组织、协调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吉林省被处置金融机构个人债权甄别确认相关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集中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