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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14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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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唤醒农村“沉睡”土地资产11亿元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是深化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激发“三农”活力的一次重大探索。吉林省共有16个县(市、区)被列入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名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吉林省各相关部门深化合作、加强督促引导、完善配套基础措施、创新优化服务,扎实有序地推进“两权”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6月末,试点以来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包含土地收益保证贷款)2.6万笔,累放金额11.27亿元,余额9.02亿元;试点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数达5.7万个,同比增长54.7%,2017年新增3802个;土地流转面积666.3万亩,占试点地区总耕地面积的8.5%,有效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和土地集约化程度。

     

      统筹推动促“两权”政策落地生根

     

      在试点名单确定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与吉林省政府沟通协调,分别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和国土的副省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吉林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分别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试点县(市、区)也成立了试点工作小组并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形成了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强化工作动员部署,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适时召开吉林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工作推动会,通报进展情况,解读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此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先后组织开展了8次实地调研,深入试点县(市、区),力促风险补偿基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等配套措施落地。

      为推动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将贷款情况、配套措施情况、职责落实情况等评估指标细分量化,对16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针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成立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督导组,督促试点地区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人民银行的督促指导下,试点地区各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制定并完善“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为贷款业务的规范操作和全面开办提供制度保障。截至2017年6月末,试点地区共有42家金融机构制定“两权”贷款制度并开办贷款业务。

     

      深化合作完善“两权”试点配套保障措施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与吉林省农委、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为试点工作提供配套措施保障。在全省确权颁证工作整体推进的基础上,优先加快15个农地试点县(市)的工作进度。截至2017年6月末,全省农地试点县(市)都开展了土地清查实测工作,其中,11个农地试点县(市)土地确权率超过80%,9个试点县(市)基本完成确权;农房试点区九台区住房所有权确权和颁证率达65.6%,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颁证率达91.9%。

      吉林省农委指导试点地区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工作管理。截至2017年6月末,共有12个试点县(市、区)建立了产权交易平台,共计成交40361笔,成交金额达7.62亿元,为土地经营权规范高效流转奠定了基础。

      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构建“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和补偿机制,着力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截至2017年6月末,共有10个试点县(市、区)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基金总规模达4010万元。九台区、龙井市还建立了贷款贴息政策,龙井市通过物权融资公司建立由借款人缴纳的风险基金池,风险补偿金累计达1500万元,政府贴息比例最高达60%。

      吉林省各级人民银行通过积极引导、督促推动、搭建平台、沟通协作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立足区域实际、深化产品创新、加大“两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部分单位还在试点地区搭建银行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平台,全面了解各方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对“两权”抵押贷款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

     

      优化服务探索高效抵押物处置机制

     

      自试点工作以来,吉林省各试点县(市)包括部分非试点县(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高效可行的抵押物处置机制,为试点工作核心环节积累成功经验。

      据了解,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创新推出“土地经营权+农户联保”信贷产品,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补充捆绑农户联保贷款,一旦贷款发生不良,抵押物将在联保户内先行进行流转,不仅集中满足了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还提升了抵押物处置效率;龙井市通过物权融资公司建立由借款人缴纳的风险基金池,在发挥担保补偿作用的同时,一旦贷款产生风险,被抵押的土地优先在基金缴纳人内部进行挂牌流转;非国定试点县双辽县探索建立村级内部土地流转机制,通过由村民缴纳贷款风险保障金,村委会、银行、村民三方签订内部流转协议,突破了抵押物处置时碍于人情关系不愿接盘的道德约束,促进了抵押物高效处置;非试点地区临江市依托白山市旅游示范区,由银行、核心旅游企业、农户三方签订协议,农户借款用于建设旅馆、服务企业旅游项目,收益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一旦发生贷款违约,旅游企业负责收购农户土地,并偿还银行贷款,促成地权的流转变现。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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