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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06:44:00       来源:

刘士余:用新理念提升三农金融服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历史的新高度,对未来五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了科学的顶层设计,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全会明确提出,要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农业银行股改上市以来取得了显著进步,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围绕面向“三农”定位,不断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涉农贷款连续七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农业银行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等外部因素带来的新挑战。农业银行必须准确理解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新的发展理念指导新的发展实践,加快经营转型步伐。同时,切实发挥国有大型银行政治优势和经营优势,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继续发挥好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国家队”和“主力军”的作用。

 

  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着力支持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目前农业现代化仍是我国“新四化”的突出短板,而金融服务能力不强则是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大因素。农业银行将牢牢树立创新发展理念,针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服务对象、服务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力度,切实提高对现代农业的服务广度和深度。

  一是创新服务对象。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动力。目前我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4亿亩,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户数超过341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129万户,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农业银行将着眼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流通体系等规模化经营新领域。通过规模化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促进周边普通小农户融入组织化、标准化生产体系,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产、销、加工一体化水平和农业整体收益水平。

  二是创新制度产品。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条日趋完整,贯穿了产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大环节,相应拉长了金融服务的链条,对金融需求的范围更广、层次更高、规模更大。如,在当前,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需求普遍在200万元以上,浙江省65%的家庭农场贷款需求在10万元以上。农业银行将围绕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发展和“三权”改革,不断提高产品适用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要发挥集团优势,创新运用信贷、租赁、保险、基金等手段,推广大型农机、基建设备等金融租赁业务,试点开办农业产业链履约保险担保业务,积极探索产业基金、资金池等资本工具,服务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是创新合作模式。针对农业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等天然弱质性和有效抵押物缺乏、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等现实困难,积极创新合作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扩大服务覆盖面。抓住国家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契机,积极与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各级政府设立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努力将政府增信模式推广到更多地区。加大银企合作力度,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和农业保险等服务。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人保公司等同业的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形成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合力。

 

  践行协调发展理念,着力支持新型城镇化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预计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这对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必须积极践行协调发展理念,坚持城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新型城镇化金融服务,真正把城乡两个金融市场联系起来,促进城乡金融要素有序流动,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农村。

  一是支持由“乡村”到“城镇”的转变。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补”的金融服务逻辑,着力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支持由中心城镇向农村延伸的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力争对县城的服务覆盖率达到50%,对重点镇、专业特色城镇、综合性小城镇的服务覆盖率达到40%。

  二是支持由“农业”到“非农”的转变。能否建成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现代城镇产业体系,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要根据各类城镇不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支持特色产业和支柱企业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聚集、人口聚集,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产业人口。

  三是支持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着眼于让落户城镇的一亿人“住得下、活得好、有发展”,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住房、创业、就业、消费、社保等需求,发挥农业银行县域农村网点多、产品服务全等优势,切实做好全方位金融服务。对接住房消费需求,大力支持城镇保障性、政策性及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积极发展个人住房金融业务。对接创业就业需求,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创新适应客户需求的便捷小额信贷产品,为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提供金融便利。对接消费与社会保障需求,加快完善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主动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提供资金结算、资金托管等金融服务。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支持农村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将成为我国“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之一。据相关资料,我国农村每年使用化肥约1亿吨,相当于每5斤粮食使用1斤化肥,超出国际公认安全线1倍左右;每年使用农药约130万吨,是国际平均水平的2.5倍;每年产生生活垃圾1.1亿吨,一半以上村庄不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式和环境承载力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绿色发展任务极其繁重。作为面向“三农”的国有大行,农业银行必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切实推动农村绿色发展,着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打造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能够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使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逐步退出,更多地投向绿色环保行业。一方面要借鉴“赤道原则”等国际标准,充分结合中国国情,制定更规范、更明晰、更具执行力的绿色金融标准,在客户结构、资源配置、信贷流程等方面做好“加减法”,引导信贷资金向低碳、环保、绿色领域投放。另一方面要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出绿色债券、绿色PPP融资、绿色保险、碳交易等新型金融工具,丰富绿色金融投资体系。

  二是助力绿色农业发展。农业是绿色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绿色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农业银行将继续发挥长期服务农业的优势,全方位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在农业生产方式上,将大力支持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品牌农业发展。在农业生产要素上,将积极支持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推进耕地资源、水资源的集约利用;支持新型高效生物肥料、新型环保地膜、低毒农药等绿色农业生产资料产业,为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在污染处理环节上,将进一步提高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信贷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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