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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26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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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吉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

    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一期)招标结果公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吉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吉财库【2016】672号)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小组评定,确定本期国库现金管理中标结果,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 9亿元

      2、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 9亿元

      3、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9亿元

      4、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 9亿元

      5、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 9亿元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 9亿元

      7、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9亿元

      8、吉林银行 9亿元

      9、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4亿元

      10、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4亿元

      11、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3.5亿元

      12、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 3.5亿元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3.5亿元

      14、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3.5亿元

      15、盛京银行长春分行 2亿元

      16、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2亿元

      17、华夏银行长春分行 1亿元

      18、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 1亿元

      本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6个月。

      特此公告。

     

      吉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小组

      2017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66号 邮政编码: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