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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08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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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九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试验项目之一,2013年8月我区在兴隆镇10个行政村正式开展该项目试验。到2014年10月末,共计在该镇完成20个行政村的农户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推进积累了经验。

     

      一、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试验区成立了各级领导小组,指导及协调各项工作,负责信用评定的管理和监督,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工作目标任务的规划、部署,以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切实保证了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有序推进与顺利实施。

      2、强化宣传,不留死角。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农民来说是一项新鲜事物,通过召开各个行政村会议、在重点地段和人群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单及张贴宣传标语、入户包干等方式,重点对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特别是贷款额度增大、贷款利息优惠、手续简便等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

      3、明确奖惩,建章立制。以培育农村信用文化,提高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建立信用宣传长效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了信用村、户评定实施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同时,建立激励惩戒规定,奖优罚劣,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的予以限制。

     

      二、工作成效

     

      1、完成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在试点镇20个村进行了信息采集、录入及信用村、信用合作社、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共计完成7625户农户信息表的采集,占总数的77%。全镇共评出7个信用村,11个信用合作社,1982个信用户。

      2、拓宽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依据采集信息库、农商行优惠政策及农户信用评定等级,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消费的金融创新,制订了3条共计7项奖惩制度,扩大农民建房、子女求学、装修等需求的信贷支持,先后向试点镇农户发放优惠贷款1.2亿元。

      3、落实金融优惠政策。贷款优先,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贷款时,优先安排信用贷款;利率优惠,利率按照发放贷款时点标准优惠5%-10%;额度放宽,针对不同等级的信用户,制定了不同的贷款额度和标准,使原来准贷款额度从5万扩大到10—15万,并下调了同期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手续简化,信用户贷款时间由原来的15天缩短到3—5天。

      4、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截止2014年,试点镇的蔬菜大棚、香瓜产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用贷款金额比2013年增加了16.5%,基本保证了农民生产资金需求,为该镇农户节约成本130万元,为农户多创造收益380万元。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66号 邮政编码:130051